社會保障卡申報流程
新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申領社會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單位代理人到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窗口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社會保障卡業務辦理窗口辦理申領手續。申領社會保障卡時,需提供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符合二代身份證相片標準的相片或相片電子文件和相關參保憑證,辦理時限為30個工作日。 2、單位代理人在辦理單位人員批量申領社會保障卡時,請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社會保障卡批量申請登記表》。填寫完畢后,單位代理人攜帶《社會保障卡批量申請登記表》電子文檔和單位出具的有效證明到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窗口進行批量申領。如單位人員有外省籍人員時,請攜帶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和符合二代身份證相片標準的相片或相片電子文件到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窗口進行辦理 3、已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申領社會保障卡,由各市或省直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社會保險業務系統中批量采集數據,集中辦理申領手續批量制作和發放社會保障卡。本省戶籍新參保人員本省戶籍的參保人員在醫保中心參保即可,不需要在社保窗口提供資料。外省戶籍新參保人員外省戶籍新參保人員在省醫保中心辦理完參保手續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社??ňC合服務窗口辦理:(僅專管員辦理) 1、一寸白底電子照,規格358*441,分辨率350dpi;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A4紙正反面); 3、填寫《山西省社會保障卡業務受理表》。
職工工傷申報流程
一、備案
1、到經辦機構領取《工傷保險傷、亡事故報告表》一式兩份,《工傷職工住院申報表》一份。
2、《工傷保險傷、亡事故報告表》中的事故發生時間及地點要寫明確,必須滿足三要素:發生工傷的地點、時間及原因。
3、《工傷職工住院申報表》需要定點醫院主治醫生填寫,并且加蓋醫院公章。
4、拿上上述兩份表到經辦機構進行報告備案,一般工傷需要3日內報告,發生1人死亡事故2日內報告,3人以上事故24小時內報告。
二、工傷認定
1、到人社局工傷科領取工傷認定審批表
2、準備以下材料:
3、(1)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是工傷職工本人或家屬提出申請的可以不需要
4、(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6、(4)醫療傷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7、(5)現場目擊證人的證明,二人以上,需要證人按手印
3、到人社局審核加蓋章后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廳(地點:陽光大酒店旁建設大夏一樓)提交材料,保證在45個工作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果通知。
4、45個工作日之內,勞動鑒定中心會派人到工傷職工單位進行調查,單位需要準備工傷職工發生工傷當天的簽到表和兩名以上證人,證人需要口述當時的情況。
5、等待工傷認定結果。
三、工傷鑒定(工傷認定結果為認定為工傷的才能鑒定,沒有認定為工傷則無法報銷)
1、到紅星小學對面的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領取申請表一份,結論表一式三份。
2、鑒定其他材料:
3、單位介紹信
4、個人申請書
5、一寸彩照4張
6、工傷認定結果書原件
7、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公章
8、出院證、診斷證明復印件
9、身份證復印件
3、工傷職工需要醫院開出康復證明后才能進行工傷鑒定(如果提前鑒定,鑒定后的費用不予報銷)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據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
(2000年10月10日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頒布日期:20001026 實施日期:20010101 頒布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失業人員及時獲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后(以下統稱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本辦法;按照規定應參加而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準,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并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二章 失業保險金申領
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ㄒ唬┙K止勞動合同的;
?。ǘ┍挥萌藛挝唤獬齽趧雍贤?;
?。ㄈ┍挥萌藛挝婚_除、除名和辭退的;
?。ㄋ模└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ㄎ澹┓?、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五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第七條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ㄒ唬┍救松矸葑C明;
?。ǘ┧趩挝怀鼍叩慕K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ㄈ┦I登記及求職證明;
?。ㄋ模┦〖墑趧颖U闲姓块T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第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第十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并領取。
第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第十二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后,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三章 失業保險金發放
第十四條 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并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ㄒ唬嵭袀€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條例》發布后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并計算。
?。ǘ┦I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第十六條 失業保險金以及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失業保險待遇的標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第十八條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辦機構有權即行停止其失業保險金發放,并同時停止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經辦機構應當通過準備書面資料、開設服務窗口、設立咨詢電話等方式,為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提供咨詢服務。
第二十條 經辦機構應按規定負責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的統計工作。
第四章 失業保險關系轉遷
第二十一條 對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與本人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其失業保險金的發放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提供由兩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協商,明確具體辦法。協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遷的,失業保險費用應隨失業保險關系相應劃轉。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其中,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按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總額的一半計算。
第二十三條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在省、自治區范圍內跨統籌地區轉遷,失業保險費用的處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四條 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憑失業保險關系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遷入地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經辦機構發現不符合條件,或以涂改、偽造有關材料等非法手段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應責令其退還;對情節嚴重的,經辦機構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第二十六條 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經辦機構或主管該經辦機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失業人員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二十七條 失業人員因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與經辦機構發生爭議的,可以向主管該經辦機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例》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失業保險金申領表》的樣式,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一次性告知
所需資料:
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就業狀況證明、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辦理程序:
1、填寫參保登記表、自主選擇繳費基數。
2、按核定繳費數額到指定銀行繳費,也可使用銀聯卡或社??ㄔ诒緲I務廳四號窗口刷卡繳費。社保經辦機構不收現金。繳費后憑銀行回單在四號窗口開具山西省社會保險費征收專用票據。
3、即審即辦
相關政策規定: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它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60%和100%自主選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同企業職工一樣按規定計發養老金。